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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合作机构——关于助教制度的补充说明

合作机构——关于助教制度的补充说明

各位合作机构的负责人:

助教制度是研究中心的重要人才培养制度,乾德意象公司及各地合作机构予以配合。

在接到助教申请时,合作机构有权选择同意或拒绝。同意之后,不应无故更改意见。如有特殊情况导致助教受影响,需向研究中心相关联系人予以说明,协商解决。

针对中级班课程,如已经通过了两名助教申请,后由于招生原因讲师改为一人,则申请通过更早的助教,有优先选择权。

研究中心讲师助教相关制度的唯一联系人为宋瑞冰(伊冰),代表意象对话研究中心讲师助教审核组,与机构、讲师、助教负责联系事宜。


意象对话研究中心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