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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象对话心理师审查制度

意象对话心理师审查制度

1.   2006年09月01日起,意象对话研究中心对珍珠级及以上意象对话心理师实行审查制度,并收取一定的审查费;

2.   审查由意象对话研究中心组织,由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成员由珍珠级以上资格不少于五人组成,非常设机构)对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进行评审;

3.   审查目的在于考察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在取得意象对话级别资格一段时期内,是否仍具有与其取得的意象对话级别相当的水平;是否遵守意象对话伦理规范,不做损害意象对话声誉、影响意象对话发展的事情;是否仍认同意象对话基本价值观。

4.   参加审查的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应获得委员会2/3以上票数(不含2/3)才视为通过审查;

5.   审查通过后,该咨询师仍具其已取得的意象对话级别资格;如评审未通过,则取消该咨询师已取得的意象对话级别资格;

6.   审查的时间暂定为每五年一次;

7.   意象对话研究中心将于规定审查日期之前半年、一个月对已取得一定意象对话级别资格,并需进行审查的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进行两次通知,以便于该咨询师安排时间接受意象对话研究中心的审查;

8.   应参加审查的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如恰好在审查期间因故无法参加审查,需提前与意象对话研究中心联系,申请提前或延期审查;未提出申请且未按时参加审查者,暂停其意象对话级别资格;

9.   获得独立使用意象对话做心理咨询资格的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如在一年内被来访者投诉三次或三次以上,且其案例在经过意象对话专业委员会审查后,认定此投诉案例责任方在该心理咨询师时,意象对话研究中心会对此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提前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者取消或暂停其已取得的意象对话级别资格;

10.  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意象对话研究中心会及时对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进行审查;

11.  审查结果及处理结果会公布在意象对话网站及相关心理学站点上。

12.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意象对话研究中心所有。

 

意象对话研究中心

2017年06月13日修订